买家条款和条件(“条款”)
1. 定义和解释
1.1 以下定义和解释规则适用于本条款:
关连人士:指与客户或任何集团企业有关联的任何人(按照《2010 年公司税法》第 1122 至 1124 条的含义);
工作日:除周六、周日或英国公共假期外,伦敦银行开门营业的日子;
客户: 已以书面形式(包括通过电子邮件)向 LLP 确认其为采购实体并同意遵守这些条款的任何人;
费用: 客户根据第 2.2 段应向 LLP 支付的费用;
集团事业:客户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母公司以及任何此类母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子公司;
服务: LLP 向客户传达和介绍一处或多处房产的详细信息(包括地址);
母公司:具有经修改、重述、重新颁布的《2006 年公司法》中赋予的含义;
派对: 客户和 LLP,各一个 派对;
特性: LLP 已向客户确定了与其相关的财产作为收购机会,每项财产 财产;
附属事业: 具有经修改、重述、重新颁布的《2006 年公司法》中赋予的含义;
1.2 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无论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1.3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单数词语应包括复数,复数词语应包括单数。
1.4 提及一方时应包括该方的个人代表、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5.对段落的引用是指这些条款的段落。
1.6 提及法规或法定条款是指不时修订、扩展或重新颁布的法规或法定条款,并应包括根据该法规或法定条款不时制定的所有附属立法。
2. 服务及费用
2.1 LLP 可能会不时向客户提供服务。
2.2 作为服务的代价,客户同意向 LLP 支付 1.5% 加增值税(最低费用为 10,000 英镑加增值税),费用为 (i) 任何财产的购买价格(扣除增值税)或 ( ii) 等于拥有任何财产的任何法人团体的购买价格加上该法人团体在交换其收购合同时的所有债务的金额,对于 (a) 客户, (b) 集团企业,(c) 关联人士或 (d) 因客户违反第 6.1 条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与该财产有关的信息的任何人,已着手交换购买该财产的合同。
2.3 客户应在 (a) 相关收购完成之日和 (b) 相关收购合同交换后的两个日历月中较早者支付每项费用。代表客户同意这些条款的任何个人均接受并同意他或她应对每项费用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3. 责任
3.1 除法律规定不能排除或限制的任何损失外,LLP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以下责任:
3.1.1 客户因直接或间接购买财产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任何费用、损害、索赔或损失;或者
3.1.2 遭受的任何实际或声称的间接损失或后果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预期利润、储蓄、业务或机会的损失,宣传、声誉、商誉或提高声誉的机会的损失,或任何其他类型的经济损失。
3.1.1 LLP 提供的有关财产的所有信息仅供参考,客户不得依赖。 LLP 不对此类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或任何财产的适用性、价格、价值或状况或附加的权利或限制做出任何陈述或保证。
4. 终止
4.1 客户可以通过向 LLP 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对于在收到该通知之日和/或之后向客户提供详细信息的任何财产,客户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
5. 付款
5.1 如果客户未能在付款到期日之前根据本条款向 LLP 支付任何款项,则客户可以暂停所有服务,直至全额付款,并且客户应按每年 4% 的利率支付逾期金额的利息不时高于巴克莱银行的基本利率。此类利息应从到期日起每天累积,直至实际支付逾期金额,无论是在判决之前还是之后。客户应连同逾期金额一起支付利息。
5.2 根据这些条款应付给 LLP 的所有款项均应全额支付,不得进行任何抵销、反索赔、扣除或预扣,法律要求或本条款中明确规定的任何扣减或预扣税款除外。
6. 保密性
6.1.客户同意对 LLP 向客户提供的与任何财产和提供服务有关的所有信息进行保密,并且仅在每种情况下向其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和专业顾问披露此类信息,且仅限于必要的范围内。与客户收购任何财产有关。
6.2 第 6.1 款不适用于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任何信息,也不适用于公众普遍可获得的任何信息,除非因违反第 6.1 款而导致或按双方书面约定。
6.3 客户应赔偿并持续赔偿 ondemand LLP 因客户违反第 6.1 条而导致 LLP 产生的所有责任、损失、索赔、成本、开支和费用。
7. 通知
7.1 根据本条款或与本条款相关的向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信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 (i) 通过专人或预付费普通邮件或其他下一个工作日递送服务递送至(在如果是 LLP) 7 Stratford Place, London W1C 1AY 或一方可能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 (ii)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如果是 LLP) 投资@singervielle.co.uk 或一方根据本第 7.1 条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
7.2 任何通知或其他通信应被视为已正式收到 (i) 如果由专人递送并在递送收据上签名,(ii) 如果通过预付费普通邮件或其他下一个工作日递送服务发送,投递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 9 点或递送服务记录的时间,或 (iii) 如果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则在确认完整且成功传输至相关方当前的电子邮件地址后。
7.3 本第 7 款不适用于任何法律诉讼或任何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方法(如适用)中的任何诉讼程序或其他文件的送达。
- 如果我们自行决定认为您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我们保留暂停或终止您访问网站或其部分内容的权利。如果您的访问权限已被暂停或终止,则未经我们事先同意,您将不得重新访问这些网站。
- 您只能将网站用于本协议中提及的目的,不得访问网站或使用从网站收集的信息发送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
8. 禁止转让和其他交易
未经 LLP 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转让、转让、抵押、抵押、分包、指定分代理或代表、声明信托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理其在本条款项下的任何或全部权利和义务。
9. 完整协议
这些条款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和废除双方之前所有与这些条款主题相关的书面或口头草案、协议、承诺、保证、保证、陈述和谅解。双方均承认,在签订这些条款时,不依赖这些条款中未规定的任何声明、陈述、保证或保证(无论是无意还是疏忽作出的)。
10. 变化
除非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同意,否则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变更均无效。
11. 弃权
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并不构成对该权利或补救措施或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应阻止或限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补救措施或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单独或部分行使此类权利或补救措施不得阻止或限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补救措施或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
12. 权利和补救措施
这些条款规定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是对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补充,但并不排除这些权利和补救措施。
13. 管辖权
各方不可撤销地同意英格兰和威尔士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来解决因本条款或其标的物或形成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包括非合同争议或索赔)。
14. 遣散费
14.1 如果本条款的任何规定或部分规定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应视为已进行了使其有效、合法和可执行所需的最小程度的修改。如果无法进行修改,则相关条款或部分条款应被视为删除。对本款规定的任何条款或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删除均不会影响本条款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4.2 如果本条款的任何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双方应善意协商修改该条款,以使修改后的条款合法、有效和可执行,并在最大程度上,达到了原规定的预期商业效果。
15. 第三方权利
15.1 LLP 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有权执行任何这些条款。
15.2 根据第 15.1 条的规定,非本条款缔约方的人无权根据 1999 年《合同(第三方权利)法》执行任何本条款。
15.3 双方根据本条款终止、撤销或同意任何变更、弃权或和解的权利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16. 适用法律
这些条款以及因本条款或其标的物或形成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包括非合同争议或索赔)均应受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